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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买到120瓶假茅台,商家承诺假一赔百索赔1416万,法院:支持

时间:03-28 来源:休闲娱乐 访问次数:129

男子买到120瓶假茅台,商家承诺假一赔百索赔1416万,法院:支持

南京,郭先先看到商场连续两个月在当地多家媒体上做广告称:酒类平价直销,假一赔百。便向该商场买了120瓶茅台酒,支付货款14.16万元,商场向郭先生出具了发票。由于买的比较多,郭先生不放心,第二天就委托当地质监局进行鉴定真假,当地质监局又委托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。鉴定结论为假冒贵州茅台酒。拿到鉴定报告后,当地质监局就扣押了全部的120瓶茅台酒。郭先生得知买到了假酒,便先去公证处把购物小票、发票及支付凭证进行了公证,随后去商场交涉,商场只愿意退款,不愿意赔100倍赔偿。郭先生拿到退回来的14.16万元后,又聘请律师,将商场和涉案报纸告上法庭,要求商场按照报纸上的承诺给100倍多赔偿,共计1416万元,并要求涉案报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商场认为: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只是宣传部门的口号,不是合同要约。退一步讲,即使构成要约,承诺的100倍赔偿也属于违约金的性质,而违约金的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倍,郭先生要求100倍赔偿太高了。另外,郭先生也没有损失,商场已经将郭先生的货款14.16万元退给他了。郭先生认为:商场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是要约,自己是看商场连续两个月在当地多家报纸上宣传“假一赔百”,自己才大着胆子买的。商场已经承诺“假一赔百”,就应当按照承诺兑现,给予100倍的赔偿。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:商场在报纸上打的“假一赔百”是属于要约,是双方买卖合同的一部分,在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后,商场违约,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。但双方约定的赔偿金额是100倍过高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规定,经营者有欺诈行为,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即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。遂判决,商场赔偿给郭先生3倍赔偿42.38万元。郭先生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:首先,商场在报纸上承诺了“假一赔百”,这是卖家的承诺,虽然超过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的上限3倍赔偿,也超过了《食品安全法》10倍的赔偿,但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其次,商场在涉案酒水被扣押后,就将郭先生的购货款退还了,郭先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还有其他的损失,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的合同约定显失公平,对违约金进行了调整。再次,涉案酒水已经根据现有证据为假酒,应当推定为明知销售的酒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进行销售,可以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按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价款10倍的赔偿。最后,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,改判商场赔偿郭先生141.6万元。关注我@麒麟普法,了解更多法律知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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